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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共建内容包括一中心、一院、三节点和六平台(“1136”工程),即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大数据中心,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福州、厦门、泉州等3个城市大数据中心节点,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两岸合作、海洋经济、宏观决策、社会治理等6个大数据应用平台。同时,整合国内知名创投基金资源,设立大数据创新孵化创业投资基金,吸引经贸、海洋、交通、旅游、公共服务、金融等领域大数据相关机构和企业入驻福建,带动福建大数据产业发展。(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