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福建省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此外,还在国内率先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政府所有,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等,已具备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基础条件。
提案建议,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在福建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从组织体系、管理制度、政策引导、共享开放、数据应用、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多层面开展大数据综合试点,促进区域性大数据基础设施整合、数据资源汇聚开放应用、基于大数据的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支持福建建设国家东南大数据产业基地,将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纳入国家规划布局;支持福建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升互联网总带宽,降低网络资费,为发展大数据产业提供基础网络骨干节点支撑;支持福建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承担国家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应用推广、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重大任务;支持福建开展国际大数据采集,引导省内互联网企业面向海丝沿线国家在文化、经贸等重点领域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大数据产品,提供数据挖掘和分析、商业智能等服务。(林侃 严顺龙 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