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者付费 专业户治理
我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
[福建日报] 2016-03-16 字号:T | T
“由专业化的环保公司来进行污染治理,而排污企业则通过付费方式购买治污服务。这样更加专业化,也有利于环保部门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按照“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原则,由排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第三方购买污染治理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第三方治理市场环境,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严格市场监管与执法,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平等条件,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污染治理机制。
对于排污企业来说,出钱购买治理服务后,是不是就可以当“甩手掌柜”?
根据《意见》,排污企业要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要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规范环境服务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等原因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都要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方治理的模式看上去很美,但如何尽快落地?
省环保厅上述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探索运用经济杠杆撬动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各级财政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安排专项补助对环境公用设施、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第三方治理项目予以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还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服务,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第三方治理企业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建立适应第三方治理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能效信贷、绿色金融租赁、碳金融产业、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等。
企业掏钱请第三方治污,就是要买到货真价实的服务。面对众多的第三方企业,如何货比三家?
省环保厅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建立第三方治理信息服务及环境信用平台,定期公布第三方治理企业专业领域、企业业绩、履约情况以及成功的商业模式、典型案例和企业环境信用等信息。同时我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成立第三方治理专业委员会,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建立行规行约和自我约束机制,健全信用体系。
记者点评>>>
过去,按“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排污企业自行解决污染治理问题,由于专业限制、意识不到位等因素,污染治理效果往往打折扣。
今后,对排污企业而言,找个“管家”,将自己不熟悉的治污交给专业公司,由他们来全权打理,降低治理成本,生产更轻装上阵;对政府而言,监管对象更集中,降低了执法成本;对环保企业而言,打开了一个新兴市场;对于环境而言,因治污更专业更高效,自然生态有望变得更好——可谓一举多赢。(记者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阮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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