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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因公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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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办因公通行证
事项类别: 管理服务
法定依据:
中央有关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因公赴港澳人员

申报材料:

1、办案单。应注明联系人的电话,除固定电话外,如有移动电话请填写。若需申办急件,请写明理由,并加盖所在单位外事主管部门印章。

2、办理通行证申请卡。按照任务批件上人员排列顺序填写,每张可填写二人。提供小二寸照片3张(不需要办新证的贴1张即可)。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或不需要办新证的人员可免核身份证原件;设区市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由当地外办负责查验,并提供当地外办签名核实过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余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   

3、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需填写完整)。

4、任务批件原件或任务确认件原件(参加中央部委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团的)。

5、民营企业人员政审需提供担保函原件,地市企业提供的担保函需设区市外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如有地市人员参加省直单位团组(福州、厦门市人员除外),需提供地市外办出具的参团同意函。

7、因公出国(境)人员登记表。

8、企业人员持异地身份证(非福建省)第一次办理通行证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半年以上方可办理),地市企业人员提供的任职证明需设区市外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参加国家部委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团的因公赴港澳团组还需提供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法定期限:
办理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责任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 87847738
监督电话: 87857414
受理形式: 网络申报,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