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和农药企业更名

发布时间:2015-06-08字号:T | T

其它行政行为事项

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和农药企业更名审核

法律依 据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它行政行为数量及方式

申请单位向所在设区市经信管理部门办理转报文件后,向省经信委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结果分发各相关单位。

办理条件

具有农药生产资质的企业

申请材料

一、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

1、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申请表(含设区市主管部门转报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

4、企业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

5、农药登记证(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及编制说明复印件(以上“三证”需用同一产品,其中原药企业用原药产品);

6、企业生产场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5年以上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上需明确环保责任方);

7、近5年来每年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状况报表[包括统计局B201表,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近5年达标排放证明复印件(或近5年来每年企业生产所在地环境监测部门的环保监测报告);

9、企业环评报告,生产装置所在地环保部门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属危化品的提供);

11企业影像资料

二、农药企业更名(含迁址):

1、农药企业更名(迁址)申请报告(含设区市主管部门转报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

4、企业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

5、农药登记证(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及编制说明复印件(以上“三证”需用同一产品,其中原药企业用原药产品);

6、企业生产场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5年以上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上需明确环保责任方);

7、近3年来每年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状况报表[包括统计局B201表,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近3年达标排放证明复印件(或近3年来每年企业生产所在地环境监测部门的环保监测报告);

9、企业环评报告,生产装置所在地环保部门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或同意试生产)意见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产品属危化品的提供);

11企业影像资料

特别说明:

1、申请人向省经信委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三套;还应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电子文档;

2所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1份材料有多页的,除第一页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3网上申报需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网上登录注册后,进入“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提交的电子文档包括全套材料中各份材料,各份材料可仅提交主要页面的电子文档。

办理其它行

政行为程序

受理->专家现场审查->处室审核->处长审核->处室会签 ->委分管领导签发->作出审核批文->转报工信部备案。

办理其它行

政行为时限

12个工作日专家现场审查不计入办理时限,专家现场审查不超过25个工作日。

批文及有效期限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和农药企业更名(含迁址)备案文件。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备案有效期限5年,有效日期注明在备案文件中;农药企业更名(含迁址)审核不限定有效期,自农药企业更名(含迁址)备案文件批复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的救济权 利      

申请人享有以下救济权利:(一)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二)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三)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时,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五)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受理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11号楼二层福建省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59187557623

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30—17:30

监督机构福建省经信委监察室  电话059187833704

          福建省经信委法规处  电话05918782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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