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4-10-29字号:T | T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二、审批程序 符合审批依据和标准的情况下携带相关材料到交通窗口核发

  三、审批标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四、申报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闽ICP备15003084号 版权所有:© 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