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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9字号:T | T

各有关考试人员:

请于2016310日前根据各报考机构通知,提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电子版打印,分中、初级,),登记表粘贴11寸彩照,并另提交1张同版2寸彩照(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高级考试成绩合格单可到报考机构领取。

附件:1.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 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4. 2015年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5. 2015年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统计职改办

201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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