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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及外籍教师来闽工作的审核

发布时间:2015-06-03字号:T | T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003591133GF01618

事项类别:

 承诺件,联办件

申报对象:

 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实施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主办处室:

 福建省教育厅对外处

联系人:

 石茵

联系电话:

0591—87091286

监督和投诉电话:

0591-87091465,87822232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受理后9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如: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及依据:

 

特殊环节:

 

备注:

 

申请条件

1、具备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2、2年以上教学经验 3、教授语言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交通指引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国际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邮编:350003

网上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次数

 

(含领取结果)

账户要求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3 实名认证帐号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窗口纸质核验办结(信任在先,审核在后)      
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快递送达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初次申请(来闽时间:含6个月及6个月以上)
1 003591133GF01618_01 申请学校报告 原件2份签章  
2 003591133GF01618_02 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原件2份签章  
3 003591133GF01618_03 教育系统审核表 原件2份签章  
4 003591133GF01618_04 专家简历 原件2份签章  
5 003591133GF01618_05 证书复印件、推荐信 复印件2份签章  
6 003591133GF01618_06 健康体检表 复印件2份签章  
7 003591133GF01618_07 工作合同 复印件2份签章  
8 003591133GF01618_08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复印件2份签字、签章  
初次申请(来闽时间:6个月以下)
1 003591133GF01618_09 申请学校报告 原件2份签章  
2 003591133GF01618_10 专家简历 原件2份签章  
3 003591133GF01618_11 护照复印件 复印件2份签章  
4 003591133GF01618_12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 原件6份签章

办理流程

1、中心受理 2、处室审核 3、转报省外国专家局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443项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实施。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 号)
将本项目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转变管理方式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3.《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闽人发〔2006〕33号)
第二项 由省教育厅负责教育系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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