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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达标评估

发布时间:2015-06-03字号:T | T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003591133GF02124 事项类别:  承诺件
申报对象:  事业单位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实施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主办处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  杨尊东 联系电话: 0591-87091261
监督和投诉电话: 0591-87091465,87822232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必填) 承诺时限:  受理后12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所需要的时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及依据:  
特殊环节:
1、 环节名称: 现场勘查         环节时限:5工作日
设定依据: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1〕24号) 2.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
2、 环节名称: 专家评审         环节时限:15工作日
设定依据: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1〕24号) 2.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
备注:

 

 

 

 

 

 

 

 

 

 

 

 

 

 

 

 

 

 

 

 

申请条件

1、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在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
2、市、县(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申报。

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交通指引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350003,省教育厅二楼行政服务中心人事职成窗口。

网上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次数

 

(含领取结果)

账户要求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3 实名认证帐号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窗口纸质核验办结(信任在先,审核在后)      
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办理结果领取

 窗口领取       快递送达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初次申请
1 003591133GF02124_01 《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教育汇总表》 原件3份  
2 003591133GF02124_02 初审报告 原件1份(市属及以下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盖章、省属学校由学校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办理流程

1.中心受理;2.处室审查;3.领导审批;4.认定公布。

法律依据

1.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第五条第二款;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第二条;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1〕24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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