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屋出租所需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15-05-26字号:T | T

  1.房屋所有权证

  2.单位介绍信

  到房屋所在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租条件,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委托他人登记办理须另外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附件下载: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闽ICP备15003084号 版权所有:© 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