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房改房转让(买卖、交换、赠与)和发证

发布时间:2013-12-10字号:T | T

  一、办事程序  审查收件-实地勘查-复核、评估、审批-收费-转交发证

  二、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

  2、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房改房上市交易申报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出售公有住房个人交款计算表(原件一份);

  6、赠与的应提供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房地产转让过户表(一份,表格由交易所提供);

  8、房地产转让合同(二份,表格由交易所提供,转让双方应到场签字并加盖手模;

  9、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申请表。(以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三、承诺时限  20

  四、收费标准  0

  

附件下载: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闽ICP备15003084号 版权所有:© 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