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调整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2-09-17字号:T | T

  1、我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我市2012年6月30日起暂时提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

  2、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随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吗?

  答:不能,在榕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适时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即个贷使用率达75%时),但需提前2个月公告,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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