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赁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5-01-04字号:T | T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保障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向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南平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的个人书面诚信承诺和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情况;

    3、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供的经济收入凭证;

    7、市房屋产权发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登记情况证明;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居住状况证明;

    8、属残疾、重点优抚、帮扶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帮扶证明;属外地迁入的,还须提供原籍房地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二、相关政策咨询与投诉渠道

    廉租住房政策咨询和投诉可直接联系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98822523;也可直接联系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98723013。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廉租住房的个人,将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记录不良信用档案,通报工商、税务、金融部门。

(信息来源:南平市政府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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