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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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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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居民户口簿 查验原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
指纹 请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采集,一般采集左、右两枚拇指指纹
身份证标准照片 请前往指定人像采集地点现场拍摄(查看人像采集地点)
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十六岁以下公民申请身份证由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代为申请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确认打印

办理流程图

人像采集地点名录

办理地点

  • 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