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落实国家总局《关于8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要求,泉州市局坚持“三严”,扎实开展问题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一是严密部署,反应迅速。要求各县(市、区)局及局属各分局第一时间内通知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化妆品原料购进、使用和通告中的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进行全面自查。一旦发现企业有经营使用上述不合格产品的,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发现有非法添加行为,应严厉查处。
二是严把重点,全面涵盖。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重点把好企业生产原料关,抓好企业进货渠道关,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是严厉查处,加强指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国家总局的通知要求进行查处。同时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宣传化妆品安全法规政策,督促企业强化守法意识。
目前,各县(市、区)局及局属各分局均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检查工作。泉州鲤城分局和丰泽分局联合行动,责令辖区一家化妆品批发企业暂停销售并下架封存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面膜产品12盒,尚未发现有国家总局通报的8批次相同批号的不合格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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