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办理依据 |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 |
申请材料 |
1、有效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 |
办理流程 |
1、接待。 2、询问登记。 3、填写《受助人员入站情况登记表》,依法甄别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不予救助)。 4、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救助并办理相关手续。 5、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说明理由,劝其离站。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受助对象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天 |
受理部门 |
各设区市救助管理站、部分县救助管理站。 |
受理时间 |
全年无休,24小时受理 |
受理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福州市救助管理站 0591-83726286 福州市西洪路146号 |
监督投诉 |
1、福建省救助总站:电话:0591-87676185 。 2、设区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