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当前,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给全省就业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确保我省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政策。各地要进一步抓好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更好发挥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抓紧制定实施各类企业促进员工稳定就业奖励的具体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给予奖励,促进各类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采取措施稳定员工队伍。要深入开展“诚信用工承诺”活动,动员数量更多、类别更广的企业参与活动,对参与的企业在推荐人员、提供服务方面优先安排,并开展企业诚信用工考评,建立健全诚信用工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积极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要大力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部门定点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情况,指导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采取缩短工时、轮岗培训、协商薪酬等办法,尽最大努力不裁员。要高度重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出现的拖欠工资问题,对重大劳动关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妥善化解矛盾,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机制,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的,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欠薪应急保障金及其他渠道统筹解决,预防因大范围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持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针对每年两节前后用工高峰期的规律,从今年四季度开始提前做好部署,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海西招聘行动”、“春风行动”、“情暖外来工·就业在福建”等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各地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增加新的活动内容,延续活动时间,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实效。进一步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作用,加强信息系统在用工求职方面的应用,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将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录入系统,通过互联网、就业服务自助终端、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及时广泛发布。继续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主动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向“12580海西求职平台”、“116114沃招聘”等声讯求职平台延伸。
四、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抓住当前缺工缓解的有利时机,紧密结合产业结构升级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和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技工院校“长短结合”,面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培训和非全日制教育,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日常就业援助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就业承诺制和促进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继续把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刑释解教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作为援助重点,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通过推荐就业、落实优惠政策等有效措施,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五、多渠道扩大就业。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要全面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要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落实国家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在家庭服务业就业。
六、深化山海劳务协作。各地要进一步提升对深化开展山海劳务协作的认识。已经建立劳务协作关系的县(市、区),要参照石狮与政和对口劳务协作模式,出台针对性强的对口引工稳工奖励政策,进一步提升劳务对接实效。未建立劳务协作关系的县(市、区),要主动跨地区联系确定劳务协作对象,建立起稳固的劳务协作关系。
七、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各地要探索建立就业预警制度,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分析,提升就业形势监测水平,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变动。对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深入研究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做好应对重大就业风险和挑战的政策储备。对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做好应对的政策储备。
八、配合开展好全省就业创业先进表彰活动。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促进就业创业的新成果、新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省政府拟在今年底前开展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各地要事先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为稳定当前就业局势做贡献的氛围。待省政府通知下发后,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相关推荐评选工作。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并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