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及期限

发布时间:2015-05-22字号:T | T

  (1)办事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泰安市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刻章备案窗口审查。

  (2)审查合格,在公安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制章登记表》。

  (3)填写《制章登记表》后由公安机关委托刻制机构予以制作。

  办理期限: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经检查合格立即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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