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国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经研究,决定在福建省范围内停止组织机构代码现场年度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各类组织机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代码现场年度验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再加盖年检章和加贴年度验证标识。
二、各类组织机构每年要通过“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fjdm.org.cn)申报相关信息。该平台将公示年度申报的组织机构名单,未按期进行年度申报的组织机构对可能因此给自身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造成的损害自负其责。
三、组织机构代码应用部门可通过“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网上服务平台”查验各类组织机构的年度申报情况。
四、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各类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前往原发证工作机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五、各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要做好相关公示公开、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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