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网信办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要求,福建省网信办等九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方案》(闽公综〔2015〕358号,以下简称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为扎实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结合我厅职责,现就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技工院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建立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在技工院校的开展,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大我省技工院校系统消防安全宣传的力度,从根本上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的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教育好学生,助动其他“六进”工作,从而覆盖整个社会。
三、工作步骤
“七进”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每年的“七进”活动,分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评三个阶段进行,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落实,对应我省技工院校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
学校要结合学年的工作安排,每学年开学前制定本学年度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可结合到校园安全工作中)。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每年3月前应安排好全年督导各校安排好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
学校是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的主要组织者,各技工院校应按学年开学前制定的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同时借助校园广播、校园刊物、校园网站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大消防安全进校园宣传力度。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每年至少2次对所辖技工院校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建立和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为落实公消〔2015〕191号指导意见,学校要逐步提高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水平,各技工院校要求于11月25日前(今后每年11月20日前)做好上一学年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总结和当学年工作计划并向主管部门报备。首次报备应填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指导意见落实对照表》(见附件)。
(三)总结考评阶段
学校通过学年总结考评,摸排隐患,查找不足,切实落实整改,从而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的工作水平。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在各技工院校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督查,督促并指导所辖技工院校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以后每年11月25日前)向省厅技工教育中心报备本设区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技工院校的工作情况及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各技工院校均可通过网盘(http://fjjxaq.ys168.com)电子报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要将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技工院校工作作为提升全省火灾防控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筑牢火灾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强化组织领导、通力配合、共同推进,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协调社会资源,针对技工院校教育者、被教育者群体的差异性开展多样化消防宣传教育。积极邀请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做好指导培训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设区市人社局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督导,对工作不力的技工院校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要做好典型培树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技工院校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全力构建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大格局。
附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指导意见落实对照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