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8字号:T | T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各省属中职、中小学校,各省直单位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4〕19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日常管理工作,决定于2015年11月3日至7日在南平建阳举办全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

  (1)第1期:2015年11月3日至5日;

  (2)第2期:2015年11月5日至7日。

  2.地点:南平市建阳区胜德山庄(建阳区朱熹大道狮子山)。

  二、培训内容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生源地助学贷款、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与实操。

  三、参加人员

  (一)第1期

  1.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办人员各1名;

  2.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办人员各1名;

  3.省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办人员各1名;

  4.省直单位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办人员各1名。

  (二)第2期

  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办人员各1名。

  四、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参训回执(详见附件1)发至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2.参训报到:

  (1)第1期:外地参会人员请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17:30前自行前往酒店总台报到,本地参会人员请于11月4日上午8:30前自行前往会场报到;11月4日集中培训,5日上午离会;

  (2)第2期:外地参会人员请于2015年11月5日下午17:30前自行前往酒店总台报到,本地参会人员请于11月6日上午8:30前自行前往会场报到;11月6日集中培训,7日上午离会。

  3.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会务纪律,要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个人随身贵重物品,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4.参训人员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备用。

  5.与会人员差旅等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参训回执

        2.行车路线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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