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字号:T | T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5〕1号)和《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2号)要求,现将我厅编制《福建省201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我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学校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中小学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各地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全过程管理,做好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工作,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本通知下发的《福建省201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地方课程等三部分目录(见附件1、2、3)。其中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分为教科书、教师用书;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分为教科书、教师用书及挂图、电子音像等。教科书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师教学中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三、2016年春季义务教育数学、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历史与社会、地理、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小学书法等学科,全部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新教材。鉴于教育部尚未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学科全套教材的修订审查工作,2016年春季上述三个学科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普通高中各学科教材的征订,各学校应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安排进行,要注意选订国家《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或选修模块教材。

  五、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含县城城关,下同)公办学校、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教科书。

  国家课程:《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书法练习指导》。

  地方课程:《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

  英语磁带不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

  初中阶段的《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其免费经费由有关设区市财政自行承担。

  2.部分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2016年春季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和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发放工作,由省级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统一配发。

  特殊教育学校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3.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校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及时了解新学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流动情况,组织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发放和调剂工作,确保2016年春季开学前含随迁子女在内的中小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七、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厅将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及时纠正。

  教学用书征订工作要按程序管理。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于10月23日前按录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八、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2016年春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10月13日至11月18日,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EDU.GOV.CN)运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我厅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1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存在异常的,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确保教辅征订版本、数量等准确。学校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单报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

  我厅将在《福建日报》上向社会公布《福建省201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地各中小学可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重要文件栏目查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1.福建省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2.福建省2016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3.福建省2016年春季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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