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003591133GF04753 |
事项名称 |
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 |
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奖学金和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2〕128号)第七条;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符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奖学金和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2〕128号)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中心受理→处室审核→专家评审→领导审批→中心办结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2工作日(承诺期限不包含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环节所需要的时间) |
申报材料 |
1.《福建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附件1);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 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4. 攻读学位或从事研修申请者应提供学习计划(不少于400字)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5. 申请学习音乐、美术艺术专业者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本人的作品; 6. 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件。 (注:所有申报材料一式1份,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
相关表格 |
《福建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 |
事项收费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任部门 |
对外合作处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国际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13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091465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