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今秋特殊教育招生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1-08-30字号:T | T

  从福州市教育局传出消息,盲、聋哑、智残三类残疾儿童,可在8月报名入学,同时,对这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书本费,如果是寄宿生将免收寄宿费。

  按照规定,小学到高中阶段招收对象为户口在福州各县(市)区的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15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生活能自理的盲(含低视力)、聋哑、智残儿童少年,高中阶段的招生年龄还可适当放宽。学前班的招生年龄为5-6周岁(2004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

  盲童(含低视儿童):盲生家长带学生报名时应持报名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盲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报名。福州盲校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按摩专业职专班高一新生。

  聋哑儿童:聋生家长带学生报名时持报名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15号)报名。福州市聋哑学校向五区和长乐、永泰、罗源、闽清、连江五县(市)招收适龄聋哑儿童,各县(市)区的聋哑初一学生全部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福清、闽侯、连江县的聋哑儿童,在当地的特教学校就读。

  智残儿童:目前,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长乐、连江、永泰、福清、闽侯都有特教学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盲、聋哑、智残学生,在申请入学时,除了要带本地学生入学所需的所有材料外,还需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暂住证(半年以上)、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证件齐全的享受本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