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特殊教育入学办理须知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办理依据 |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
办理条件 | 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
申报材料 | 申请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户籍证明、残疾证明到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属特教班报名入学。 |
办事流程 |
1.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材料; 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教育局审批; 3、教育局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条件符合的对象进行审批。 |
受理时限 |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现场办结。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 市教育局 |
受理地址 |
市、县(市、区)教育局初教科(股),特殊教育机构。 |
咨询电话 | 2915681 |
投诉电话 | 2915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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