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婚育收养 > 收养服务 > 收养登记 > 收养登记机构

华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构

发布时间:2013-08-27字号:T | T

   在被收养人常驻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民政部门办理。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