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字号:T | T

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出境游团队无纸化通关等要求以及我省旅行社入闽旅游奖励等业务的需要,同时,为加强对旅行社监管,实时全面掌握旅行社的运营和发展态势,提升我省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息化水平,更好使游客在清新福建共同缔造最美记忆。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设“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云,并在旅行社部署云节点。

  “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云由旅行社云端服务监管平台、旅行社云节点构成。旅行社云节点即“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部署于各旅行社,提供智能组接团及内部管理等服务功并将相应监管数据上传云端服务监管平台。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旅游局负责建设旅行社云端服务监管平台,制定《“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按《标准》进行旅行社云节点建设。福建智慧旅游有限公司承建旅行社云端服务监管平台。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负责整体项目的验收。

  二、2015年12月28日前完成出境游、赴台游的旅行社及预申报入闽旅游奖励旅行社的ERP接入与数据上报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省A级以上旅行社接入与数据上报工作。

  三、智慧旅行社ERP建设将作为我省A级旅行社评定和复核的一项要求,对接入云平台的旅行社,省局将给予每家人民币2万元的建设补贴,具体补贴方案详见附件1《“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补贴说明》。

  四、各设区市、平潭要做好旅行社的说明、引导工作,协助做好智慧旅行社ERP的系统验收和资金补贴工作。要求各A级旅行社结合自身情况,依据《“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技术规范》使用ERP或对ERP进行改造,确保出境团队、赴台团队和入闽奖励等所需数据的上报工作。

  从今天开始到12月28日,先做好出境社、赴台社以及可能申报入闽奖励的旅行社部署工作。

  六、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名单表报省旅游局。

  联系人:

  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王佳杉   张毅

  电    话:0591-87604812  87671523

  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作QQ群:456923541

  附件:1、《“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补贴说明》

         2、《“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云工作名单表》

         3、《“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技术规范》(征 求意见稿)(福建省旅游局政务官网下载地址:)

 

                   福建省旅游局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一

“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补贴说明

一、补贴对象:

全省A级旅行社以及可能申报入闽奖励的旅行社。

二、补贴标准:

1、采用的ERP系统符合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ERP技术标准。

2、系统与省团队服务监管平台实时对接。

3、对符合标准的旅行社,每家补贴人民币2万元。

三、补贴流程:

1、由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向省旅游局信息中心上报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名单。目前先上报出境社、赴台社以及可能申报入闽奖励的旅行社。

2、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技术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认最终补贴名录。

3、由省局规财处根据最终确认补贴名录下发补贴。

 

附件2

“清新福建”智慧旅行社云工作名单表

单位: 

 

姓名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微信 

QQ 

负责人 

           

联络人1 

           

联络人2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12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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