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经过前期的紧张工作,智慧旅游云集平台建设进入部署采集工程和数据采集阶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智慧旅游采集工程部署和数据采集工作由省旅游信息中心负责,福建智慧旅游有限公司负责工程对接实施。
二、数据采集工程部署和数据采集工作是智慧旅游云集平台的关键工作,同时,也是提升福建旅游监管平台的关键工作。该项工作还是提升景区、酒店和旅行社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建设完工后成果将与景区、酒店、旅行社共享,包括景区游客实时数据、景区游客漫游数据、景区监控视频数据;景区、酒店、旅行社客群客源地大数据分析等。各设区市、平潭一定要高度重视,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下级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求景区、酒店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对接此项工作。
三、及时组织开展本地景区(景点)、星级饭店基础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数据采集覆盖本区域已开放的所有参观游览点和星级饭店。(采集样表见附件2、附件3)。
四、参照附件4组织开展本地区景区(景点)电子票务建设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如景区原有电子门票系统,则与省电子门票预约系统对接,如无电子门票系统,则由我局统一部署。请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要通知安排一名景区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对接此项工作,以提供必要技术对接支持。工作涵盖本区域所有已开放的所有景区景点、参观场馆等。(调查样表见附件4)
五、省内部分景区试点部署游客流量监测及视频监控终端。除我局遴选的17个景区(见附件5),其他上规模的景区也应参与监测、监控终端试点建设工作(见附件6)。
六、本次部署试点的终端设备与线路由省旅游局专项经费统一提供,安装部署由智慧旅游公司具体负责。为保证监测、监控终端部署工作顺利开展,请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景区落实监测、监控终端的部署区域,应在景区大门口或客流集中地段选定安装场所。
七、我局将及时发布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派专人核查工作落实与数据真实情况,并根据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福建智慧旅游公司 陈建忠13799753642;省旅游信息中心,王佳杉0591-87604812、沈昀0591-63395031;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作QQ群: 187744862
附件:1、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回执表
2、福建省景区基础数据采集登记表
3、福建省饭店基础数据采集登记表
4、景区(景点)电子票务系统建设情况调查表
5、景区监测、监控试点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6、其他景区参加监测、监控项目试点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旅游局
2015年11月4日